盗窃案件立案条件分为一般情形和特殊情形。一般情形下,达到当地规定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标准公安机关就会立案;特殊情形下,即使未达到数额标准,符合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等条件的,也会予以立案。

根据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盗窃案件的立案有明确条件。

一般数额标准立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不过,各地区会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也就是说,在一般情况下,盗窃财物达到当地规定的“数额较大”标准,公安机关会作为刑事案件立案侦查。例如,某些经济发达地区可能将“数额较大”标准定为三千元,那么盗窃财物价值达到三千元就会立案;而一些经济相对没那么发达的地区,可能一千元就达到立案标准。

特殊情形立案:《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具有曾因盗窃受过刑事处罚的、一年内曾因盗窃受过行政处罚的、组织、控制未成年人盗窃的等八种情形之一的,“数额较大”的标准可以按照前条规定标准的百分之五十确定。此外,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明确规定,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不论盗窃数额多少,均构成盗窃罪,公安机关应当立案处理。“多次盗窃”是指二年内盗窃三次以上;“入户盗窃”是指非法进入供他人家庭生活,与外界相对隔离的住所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是指携带枪支、爆炸物、管制刀具等国家禁止个人携带的器械盗窃,或者为了实施违法犯罪携带其他足以危害他人人身安全的器械盗窃;“扒窃”是指在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上盗窃他人随身携带的财物。

盗窃案件立案的条件有哪些(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