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火行为没完成一般按照放火罪的未遂犯进行处罚。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放火罪是一种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当放火行为没完成时,通常认定为放火罪未遂。犯罪未遂是指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情形。在放火罪中,“着手”一般是指行为人已经开始实施能够直接引发火灾危险的行为,比如已经点燃引火物等;而“未得逞”则表现为没有达到预期的放火效果,可能是因为被他人及时阻止、因意外情况火焰熄灭等意志以外的原因。

对于放火罪未遂的处罚,依据法律规定,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可以”意味着并非绝对要从轻或减轻,法官会根据具体案件的情况进行综合判断。具体量刑时,会考虑多种因素,如行为人实施放火行为的动机、手段、实际造成的危险程度、是否有自首、立功等情节。例如,如果行为人是因为邻里纠纷一时冲动实施放火,且在点火后立即后悔并自行扑灭,未造成任何实际损害后果,那么在量刑时可能会较大幅度地从轻处罚;但如果行为人多次预谋放火,手段恶劣,即使未完成放火行为,从轻的幅度也可能相对较小。

此外,司法实践中还会结合案件的社会影响等因素进行全面考量,以确保刑罚的公正和合理。总之,放火行为即使没完成,也会因其严重的社会危害性而受到法律的制裁。

放火行为没完成怎么处罚他(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一十四条

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一十五条

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