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父母买的房子登记,需要根据不同情况准备相应材料并按照一定流程办理。若登记在出资方子女名下,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若登记在双方名下,可能被认定为对双方的赠与。办理时需准备身份证、户口本、购房合同等材料,前往当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
明确不同登记情况的性质。如果是一方父母全额出资,且将房子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这种情况可视为父母对自己子女的赠与,该房产属于出资方子女的婚前个人财产。例如,男方父母在男方婚前全款购买一套房子,并登记在男方名下,那么这套房子就属于男方的个人财产。若一方父母支付首付,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离婚时该房产一般归产权登记方所有,但对于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相应增值部分,产权登记方需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准备办理登记所需的材料。通常需要提供父母和子女的身份证、户口本,以证明身份和亲属关系;购房合同,它是房屋买卖的重要凭证,明确了房屋的具体信息和买卖双方的权利义务;购房发票,证明房屋的购买价格和付款情况;若涉及贷款,还需要提供贷款合同等相关文件。
前往当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登记手续。一般要先进行申请,填写不动产登记申请表,提交准备好的材料。登记机构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核实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如果材料存在问题,可能会要求补充或修改。审核通过后,会进行不动产登记,将房屋的相关信息记录在不动产登记簿上。领取不动产权证书,这标志着房屋登记手续办理完成。整个登记过程中,要确保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按照登记机构的要求和流程进行操作,以顺利完成婚前父母所买房子的登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六十条
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一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