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逃逸责任认定书已出后,处理流程主要包括明确赔偿事宜、可能的行政处罚以及刑事追责等方面。若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需确定赔偿方式和金额;逃逸者可能会面临罚款、吊销驾驶证等行政处罚;若构成犯罪,还会启动刑事诉讼程序。
当肇事逃逸责任认定书出具后,首先要关注的是赔偿问题。责任认定书中会明确各方的责任比例,受害者可以依据此要求逃逸者进行赔偿。赔偿范围通常涵盖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如果造成残疾,还需赔偿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等;造成死亡的,应赔偿丧葬费、死亡补偿费等。
在赔偿方式上,双方可以先尝试协商解决。逃逸者和受害者就赔偿金额和支付方式等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赔偿协议。若协商不成,受害者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通过法律途径要求逃逸者承担赔偿责任。在诉讼过程中,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据,如责任认定书、医疗费用清单、误工证明等,以支持自己的诉求。
从行政处罚角度来看,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且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如果肇事逃逸行为构成犯罪,例如造成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逃逸情形的,将以交通肇事罪追究刑事责任。此时,公安机关会立案侦查,收集相关证据,然后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检察机关会根据案件情况决定是否向法院提起公诉。一旦法院认定逃逸者有罪,将根据犯罪情节依法判处相应的刑罚,包括有期徒刑、拘役等。
总之,肇事逃逸责任认定书出具后的处理流程较为复杂,涉及民事赔偿、行政处罚和刑事追责等多个方面,需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八十四条
当事人可以采取以下方式解决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
(一)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
(二)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
(三)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