饭店打工老板不给钱,即便没有签订合同,劳动者的权益依然受法律保护。可以通过多种途径解决,如与老板协商、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申请劳动仲裁或提起诉讼等。未签订书面合同不影响劳动关系的成立。

在饭店打工,即便没有签订书面合同,只要存在实际的劳动用工关系,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就受到法律保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因此,没签合同并不影响劳动者主张自己的合法权益。

当遇到老板不给钱的情况时,首先可以尝试与老板进行协商。明确表达自己的诉求,要求老板支付应得的工资。在协商过程中,要注意保留相关的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等,这些都可能成为日后维权的证据。

如果协商不成,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有权对用人单位进行调查,若发现用人单位存在拖欠工资等违法行为,会责令其限期支付。投诉时,需要准备好能够证明自己在该饭店工作过的证据,例如工作证、考勤记录、同事证言等。

还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是一种较为常见的解决劳动纠纷的方式,仲裁结果具有法律效力。申请仲裁时,要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仲裁申请书和相关证据材料。

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劳动者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途径,要求饭店老板支付拖欠的工资及相应的赔偿。

此外,关于未签订书面合同,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这也是劳动者可以主张的合法权益之一。总之,劳动者要积极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饭店打工老板不给钱怎么办没有签合同有效吗(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四十八条

劳动者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