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罪有可能判缓刑,但需满足一定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挪用公款罪的量刑根据情节严重程度有所不同。《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如果挪用公款的犯罪情节较轻,例如挪用公款数额较小、挪用时间较短且及时归还等,被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犯罪分子有悔罪表现,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积极退赃等,并且经评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那么就有可能被宣告缓刑。

然而,如果挪用公款情节严重,如挪用公款数额巨大、用于非法活动造成严重后果等,被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无期徒刑的,就不符合缓刑适用的刑期条件,不能适用缓刑

总之,挪用公款罪是否能判缓刑要综合考虑犯罪的具体情节、量刑幅度以及犯罪分子是否符合缓刑的法定条件等多方面因素。

挪用公款罪可以判缓刑吗(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