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给工资申请劳动仲裁,需准备好相关材料,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申请,后续按仲裁委要求参与仲裁流程。
当遇到用人单位不给工资的情况,劳动者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以下是具体的申请步骤。
首先是准备材料。最重要的是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如劳动合同,它是最直接的证据。如果没有劳动合同,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如银行工资流水账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考勤记录,以及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也可以作为认定劳动关系的依据。此外,还需准备仲裁申请书,申请书应包含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基本信息,仲裁请求(明确要求支付的工资数额等),事实和理由(说明工作情况、工资未支付的具体情况等)。
然后是确定管辖的劳动仲裁委员会。一般是向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劳动合同履行地为劳动者实际工作场所地,用人单位所在地为用人单位注册、登记地或者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
接着是提交申请。将准备好的材料提交给选定的劳动仲裁委员会。仲裁委员会在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会决定是否受理该申请。如果受理,会通知申请人并将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如果不受理,也会说明理由。
之后进入仲裁审理阶段。仲裁庭会在开庭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当事人需要按时参加庭审,在庭审中要如实陈述事实,提供相关证据。仲裁庭会根据双方的陈述和证据进行调解,如果调解成功,会制作调解书;如果调解不成,会及时作出裁决。
最后,如果劳动者对仲裁裁决不服,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用人单位在某些法定情形下,也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十八条
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书写仲裁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