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行政复议的条件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向卫生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议申请时,所必须满足的一系列法定要求。只有符合这些条件,复议申请才会被受理并进入复议程序。

卫生行政复议是解决卫生行政争议的重要途径,其条件具有重要意义,它确保了复议程序的有序进行和公正性。

申请人资格条件:申请人必须是认为卫生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例如,医疗机构认为卫生行政部门作出的吊销其执业许可证的决定侵犯了自身合法权益,该医疗机构就具备作为申请人提出复议的资格。

有明确的被申请人:申请复议时要明确指出实施该具体行政行为的卫生行政机关。比如,若某药店对当地卫生局作出的罚款决定不服申请复议,那么当地卫生局就是被申请人。

有具体的复议请求和事实依据:复议请求要清晰明确,如请求撤销卫生行政机关的某项决定、变更某项处罚等。同时,要提供支持这些请求的事实依据,像相关的病历、检验报告、处罚决定书等。例如,患者认为卫生行政部门对某医院医疗事故处理不当而申请复议,就要提供事故发生的经过、相关诊断证明等事实材料。

属于复议范围:申请复议的事项必须是属于卫生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一般包括卫生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措施、行政许可等具体行政行为。但如果是卫生行政机关的内部人事管理行为等,则不属于复议范围。

在法定申请期限内提出:申请人应当在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60日的除外。如果超过这个期限,又没有正当理由的,复议机关将不予受理。

只有同时满足上述这些条件,卫生行政复议申请才可能被复议机关受理,进而启动复议程序来解决卫生行政争议。

卫生行政复议的条件是什么意思(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第九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第十一条

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口头申请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当场记录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理由和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