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责任是指犯罪人因实施犯罪行为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由司法机关代表国家所确定的否定性法律后果。

刑事责任具有多方面的特点和内涵。从本质上来说,它是基于犯罪行为而产生的。犯罪行为是严重危害社会、违反刑法规定的行为,一旦实施了犯罪,犯罪人就必须为其行为付出代价,这个代价就是承担刑事责任。

刑事责任具有强制性。它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司法机关会依据法律规定,对犯罪人进行追诉和制裁。这种强制性体现了法律的威严和不可侵犯性,以确保社会秩序的稳定和公共利益的安全。

刑事责任的承担方式主要包括刑罚和非刑罚处罚方法。刑罚是最常见的承担刑事责任的方式,分为主刑和附加刑。主刑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管制是对罪犯不予关押,但限制其一定自由,在公安机关管束和群众监督下进行改造;拘役是短期剥夺犯罪分子人身自由,并就近实行强制劳动改造;有期徒刑是在一定期限内剥夺犯罪分子的人身自由,并监禁于一定场所;无期徒刑是剥夺犯罪分子终身自由,并强制劳动改造;死刑则是剥夺犯罪分子生命的刑罚。附加刑有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附加刑可以独立适用,也可以附加适用。

非刑罚处罚方法包括训诫、责令具结悔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由主管部门予以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分等。这些方式适用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情况。

刑事责任的认定和追究必须严格遵循罪刑法定原则和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罪刑法定原则要求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罪责刑相适应原则要求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刑事责任的公正和合理,维护法律的公平正义。

刑事责任具体指的是什么(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十三条

主刑的种类如下:

(一)管制;

(二)拘役;

(三)有期徒刑;

(四)无期徒刑

(五)死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十四条

附加刑的种类如下:

(一)罚金;

(二)剥夺政治权利;

(三)没收财产。

附加刑也可以独立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