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的定金通常是算在首付里的。
在购房过程中,定金和首付是两个不同阶段的款项,但定金一般会计入首付总额。定金是在签订购房合同之前,购房者为了表明购房的诚意而支付给卖方的一笔款项。它具有担保性质,若购房者违约不购买房屋,定金通常不予退还;若卖方违约不卖房,则需双倍返还定金。
首付则是购房者在签订购房合同后,按照合同约定向开发商或卖方支付的一部分购房款,剩余款项通过贷款等方式支付。定金的金额相对首付来说一般较少,当购房者正式签订购房合同并支付首付时,之前支付的定金会被算入首付金额之中。
例如,一套房子的总价为100万元,按照规定首付比例为30%,即需要支付30万元首付。购房者在前期支付了2万元定金,那么在支付首付时,只需再支付28万元即可,定金2万元就包含在了30万元的首付里。
不过,具体情况还需根据购房合同的约定来确定。有些情况下,合同可能会明确规定定金的用途和处理方式,如果合同中有特别约定定金不算在首付里,那么就应按照合同执行。所以,购房者在支付定金和签订购房合同前,一定要仔细阅读合同条款,明确定金和首付的相关规定,避免日后产生纠纷。如果对合同条款有疑问,也可以咨询专业律师,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