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孩离婚后改名字,需要父母双方协商一致,准备相关证件到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办理。所需证件通常有孩子的户口簿、身份证(如有)、父母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离婚证、书面申请等。

法律规定未成年人姓名的变更,应当经父母双方或者监护人协商一致。在夫妻离婚的情况下,这一点尤为重要,任何一方都不能擅自更改孩子的姓名。这是因为孩子的姓名权涉及到父母双方对子女的监护权益。

关于所需证件,孩子的户口簿是必不可少的,它是证明孩子身份和户籍信息的重要文件。如果孩子已经办理了身份证,也需要一并提供。父母双方的身份证和户口簿,用于证明父母的身份以及与孩子的亲属关系。离婚证则是证明父母婚姻状况的文件,用以说明父母已经离婚的事实。

此外,还需要提交书面申请。在申请中,要详细说明改名字的原因,并且需要父母双方签字确认。这是为了确保改名字是父母双方的共同意愿。

办理流程一般是父母携带上述证件和申请,前往孩子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派出所的工作人员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核实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如果材料齐全且符合规定,他们会按照相关程序为孩子办理姓名变更手续。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的具体要求和办理流程可能会存在一定差异。有些地方可能还会要求提供其他辅助材料,或者有特定的办理时间和地点。因此,在办理孩子改名字手续之前,最好先咨询当地公安派出所,了解详细的要求和流程,以确保能够顺利完成孩子的姓名变更。

小孩离婚改名字需要什么手续和证件(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八条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