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份有效的股权质押后股东会决议需包含会议基本信息、参会股东情况、决议事项及表决结果等内容,且要严格遵循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基本信息:在决议开头,应明确股东会会议的名称,如“[公司名称]第[X]次股东会会议决议”。同时,要写明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时间需精确到年月日时分,地点要具体到详细地址。这部分内容能清晰界定会议的基本情况,为决议的有效性提供基础信息。例如,“[公司名称]第[X]次股东会会议于[具体年月日] [具体时分]在公司[具体会议室地址]召开”。

参会股东情况:详细列出出席会议的股东姓名或名称及其持有的股权比例,以及是否有股东委托代表出席会议,若有委托,需说明委托情况。这能体现会议的参与主体是否符合规定,确保决议是在合法的股东参与下形成的。比如,“本次会议由全体股东[股东姓名 1](持股比例[X]%)、[股东姓名 2](持股比例[X]%)出席,[股东姓名 3]委托[受托人姓名]出席会议,受托人持有合法有效的授权委托书”。

决议事项:这是决议的核心部分。要明确阐述关于股权质押的具体内容,包括质押的股东姓名或名称、质押的股权数量、质权人名称、质押期限等关键信息。例如,“经股东会讨论,同意股东[股东姓名]将其持有的本公司[X]万股股权质押给[质权人名称],质押期限自[起始日期]至[结束日期]”。

表决结果:记录各股东对股权质押事项的表决情况,包括同意、反对和弃权的股东姓名或名称及其所持股权对应的表决结果。要说明该决议是否经代表多少表决权的股东通过,且该通过比例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比如,“本次股东会对上述股权质押事项进行表决,同意的股东为[股东姓名 1]、[股东姓名 2],其所持股权占公司总股权的[X]%;反对的股东为[股东姓名 3],其所持股权占公司总股权的[X]%;弃权的股东为[股东姓名 4],其所持股权占公司总股权的[X]%。该决议经代表[X]%表决权的股东通过,符合本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签署与日期:决议结尾处,要有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并注明决议签署的日期。这能进一步确认决议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此外,在撰写股东会决议时,要严格按照《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确保决议的内容和程序合法合规,这样才能保证股东会决议具有法律效力。

股权质押后股东会决议怎么写才有效(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四十二条

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四十三条

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

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