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肇事方不交医疗费,可通过自行垫付后索赔、申请交强险垫付、申请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向法院申请先予执行以及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等方式解决。
在车祸发生后,若肇事方不交医疗费,以下是具体的应对办法。
可以自行垫付医疗费。虽然这会给伤者带来一定经济压力,但能保证及时治疗。之后凭借医院的诊断证明、病历、费用清单、发票等证据,向肇事方及其保险公司进行索赔。
根据相关规定,在肇事方车辆投保了交强险的情况下,当抢救费用超过交强险责任限额、肇事机动车未参加交强险或者机动车肇事后逃逸时,可由交警部门联系保险公司,申请交强险在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保险公司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后,经核对应当及时向医疗机构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
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也可提供帮助。在满足一定条件时,如抢救费用超过交强险责任限额、肇事机动车未参加交强险、机动车肇事后逃逸等,医疗机构可以向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提出垫付申请。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对符合要求的申请进行审核后,会垫付相关费用。
另外,如果情况紧急,不立即支付医疗费将严重影响伤者的治疗和康复,伤者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先予执行。法院会根据案件具体情况,裁定肇事方先支付一定数额的医疗费。
最后,若上述方法都行不通,伤者可以收集相关证据,如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病历、医疗费发票等,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肇事方及其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法院会根据事实和法律作出判决,若肇事方不履行判决,伤者可申请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