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三轮车撞人逃逸且找不到肇事者时,可通过报警、寻求保险赔偿、申请救助基金等方式来处理。

在电动三轮车撞人逃逸事件发生后,第一时间应向公安机关报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有职责和能力开展调查工作,他们会通过多种手段,如查看事发地附近的监控录像、走访现场目击证人、排查周边道路的交通监控等,尽力查找逃逸的电动三轮车及其驾驶者。

如果受害者有购买相关的人身保险,比如意外险等,可以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在符合保险合同约定的情况下,保险公司会按照规定进行赔付,以缓解受害者在医疗费用等方面的经济压力。

另外,还可以申请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根据相关规定,在肇事车辆逃逸且受害者需要紧急救治的情况下,符合条件的受害者可以向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提出申请,由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

在等待公安机关查找肇事者的过程中,受害者要注意收集和保存与事故有关的证据。例如,现场的照片、视频,目击证人的联系方式等,这些证据对于后续的处理和索赔都非常重要。

如果经过一段时间的调查,仍然无法找到肇事者,受害者也不要放弃维权。可以持续关注公安机关的调查进展,同时咨询专业律师,了解后续可能的法律途径。在某些情况下,即使找不到肇事者,也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通过法律程序追究可能存在的其他相关方的责任,以最大程度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总之,电动三轮车撞人逃逸找不到肇事者时,要积极采取多种措施,利用法律和保险等途径,尽可能减少事故带来的损失和影响。

电动三轮车撞人逃逸找不到怎么办(0)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四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管辖区域和道路情况,制定交通肇事逃逸案件查缉预案,并组织专门力量办理交通肇事逃逸案件。

发生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立即启动查缉预案,布置警力堵截,并通过全国机动车缉查布控系统查缉。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四十四条

案发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通过发协查通报、向社会公告等方式要求协查、举报交通肇事逃逸车辆或者侦破线索。发出协查通报或者向社会公告时,应当提供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基本事实、交通肇事逃逸车辆情况、特征及逃逸方向等有关情况。

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车辆涉嫌交通肇事逃逸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报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有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