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孩子抚养费一般支付到子女十八周岁为止。但在一些特殊情况下,支付期限会有所不同。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通常情况下,抚养费的给付期限是到子女年满十八周岁。这是因为十八周岁在法律上意味着子女已成年,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够独立进行民事活动,理论上可以依靠自己的能力维持生活。
然而,存在一些特殊情形。如果子女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以停止给付抚养费。这是考虑到这类子女虽然未达十八周岁,但已经能够通过自身劳动实现经济独立。
对于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父母仍需负担必要的抚养费。这里的“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比如,子女因患有重大疾病导致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无法正常工作获取收入,这种情况下,父母就需要继续支付抚养费以保障其基本生活。
在确定抚养费支付期限时,父母双方也可以通过协议进行约定。只要协议内容不违反法律规定,不损害子女的合法权益,该约定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在实际生活中,抚养费支付期限的问题可能会因各种复杂情况而产生争议,当出现纠纷时,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