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内共同财产指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为夫妻共同所有。包括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等多种类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是工资、奖金、劳务报酬。这是夫妻一方或双方通过劳动获得的收入,例如一方每月的固定工资、年终奖金,或者从事兼职等劳务工作取得的报酬。二是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生产经营收益包括夫妻共同经营企业所获得的利润,或者一方从事个体经营的盈利等。投资收益涵盖了股票、基金等金融投资获得的收益,以及房产投资增值部分等。三是知识产权的收益。如果夫妻一方在婚姻期间创作的作品获得稿费、专利转让获得的费用等,都属于知识产权收益,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这部分收益为夫妻共同财产。四是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即如果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则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没有明确指定的情况下,继承或受赠财产属于婚内共同财产。五是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这是一个兜底条款,具体包括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基本养老金、破产安置补偿费等。判断婚内共同财产,关键在于财产取得的时间是否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及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形。了解婚内共同财产的范围,对于夫妻在婚姻关系中的财产权益保护至关重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