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外地打工被拖欠工资,可通过与用人单位协商、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申请劳动仲裁、向法院起诉等方式解决。
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是较为直接的解决方式。可以尝试与老板或相关负责人面对面沟通,明确表达自己被拖欠工资的情况以及要求支付工资的诉求,了解拖欠工资的原因,看能否达成一致的解决方案。这种方式相对温和,若能协商成功,可高效解决问题。
若协商不成,可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是专门维护劳动者权益的,具有执法权。劳动者需携带能证明劳动关系的材料,如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等,前往劳动监察部门填写投诉表格,详细说明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情况。劳动监察部门受理后会展开调查,若查证用人单位存在违法行为,会责令其限期支付工资。
申请劳动仲裁也是重要途径。需向当地劳动仲裁机构提交仲裁申请书以及相关证据材料。仲裁申请书要写明双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仲裁请求以及事实和理由等。劳动仲裁机构受理后,会安排开庭审理,双方当事人需在庭上进行举证、质证等环节。仲裁庭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陈述,作出仲裁裁决。一般情况下,仲裁裁决具有法律效力,用人单位需按照裁决结果支付工资。
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劳动者还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起诉状和相关证据,法院受理后会安排审理。在诉讼过程中,劳动者要积极配合法院的工作,提供充分的证据支持自己的主张。法院会根据事实和法律作出判决,若用人单位仍不履行判决,劳动者可申请强制执行。
此外,劳动者还可以拨打全国统一的劳动保障维权电话12333进行咨询和求助,获取专业的法律建议和指导。在整个维权过程中,要注意收集和保存好相关证据,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四条
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