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固定期限双倍工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按照劳动者月工资标准的两倍计算,至补订书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前一日止,但最多支付11个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对于“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的确定,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形。当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自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次日起;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自符合该情形的时间节点起;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自第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满的次日起。

关于双倍工资的计算基数,通常是按照劳动者正常出勤情况下的月工资来确定。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如果劳动者工作不满十二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

需要注意的是,支付双倍工资是有时间限制的。虽然法律规定支付双倍工资,但实践中最多支付11个月。这是因为双倍工资主要是为了督促用人单位及时与劳动者签订书面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带有一定的惩罚性质。一旦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补订了书面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那么双倍工资的支付就截止到补订合同的前一日。

例如,劳动者在某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从满十年的次日起,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那么从次日开始,劳动者就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双倍工资,直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补订书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为止,但最长不超过11个月。

无固定期限双倍工资怎么计算的(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