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一岁半离婚,一般情况下会跟母亲生活,但存在特殊情形时也可能跟随父亲生活。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子女抚养权的判定,会综合考虑多种因素,以保障子女的权益和健康成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这是因为一岁半的孩子通常更依赖母亲的照顾,母亲在母乳喂养、情感安抚等方面具有天然的优势,此时跟随母亲生活更有利于孩子的生理和心理发展。
然而,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孩子可能会跟随父亲生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四条规定,母亲有下列情形之一,父亲请求直接抚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二)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三)因其他原因,子女确不宜随母亲生活。例如,母亲有吸毒、赌博等不良嗜好,或者存在虐待孩子等行为,严重影响孩子的健康成长,在这种情况下,法院可能会将抚养权判给父亲。
此外,如果父母双方协商一致,孩子也可以由父亲直接抚养。在离婚过程中,父母应该从孩子的利益出发,尽量通过协商的方式确定抚养权的归属。如果无法协商一致,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决。法院在判决时,会全面考虑双方的抚养能力、抚养条件、孩子的生活环境等因素,以做出最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