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房屋共有权证,需先准备好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房屋所有权证书、共有协议等材料,接着向房屋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提出申请,登记机构受理审核后,若符合规定会予以登记并颁发证书。费用方面,主要有登记费等,住宅类每件80元,非住宅类每件550元,可能因地区不同存在一定差异。

办理流程:第一步,准备相关材料。这是办理房屋共有权证的基础,一般需要登记申请书,此申请书可在不动产登记机构处获取并填写;申请人身份证明,如身份证等有效证件;房屋所有权证书,证明房屋的权属情况;共有协议,明确共有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此外,根据具体情况可能还需要其他必要材料,比如购房合同等。

第二步,提出申请。申请人要前往房屋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准备好的材料提交给工作人员。在提交材料时,要确保材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避免因材料缺失或错误而影响办理进度。

第三步,受理审核。登记机构收到申请材料后,会对其进行初步审查,查看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等。若材料存在问题,会通知申请人补充或修改。之后,登记机构会对房屋的产权情况进行详细审核,包括查询房屋是否存在抵押、查封等限制情况。

第四步,登记发证。经过审核,若申请符合规定,登记机构会将相关信息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并向申请人颁发房屋共有权证。此时,共有权人就正式拥有了该房屋的共有权益。

费用情况:主要的费用是登记费。对于住宅类房屋,每件收取80元的登记费;非住宅类房屋,每件登记费为550元。不过,不同地区可能会根据当地政策和实际情况,在费用上有所调整。此外,在办理过程中,如果涉及到公证、测绘等服务,还可能会产生相应的费用,具体金额要根据实际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来确定。

房屋共有权证办理流程和费用多少(0)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二百一十七条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第二百九十七条

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由两个以上组织、个人共有。共有包括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

第二百九十八条

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按照其份额享有所有权。

第二百九十九条

共同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共同享有所有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