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欠钱人欠钱不还且名下没有财产时,可先向法院起诉,获得生效判决后申请强制执行。即便其当下无财产,也能通过强制执行措施对其形成威慑,同时持续关注其财产状况,待有可执行财产时及时恢复执行。还可尝试调查其是否存在转移财产等行为,若有可通过法律手段追回。
要及时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过程中,需准备好相关证据,如借条、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以证明借款事实的存在。法院受理案件后,会根据证据和法律规定进行审理并作出判决。这一步很关键,因为只有获得了法院的生效判决,才有合法的依据去要求对方还钱。
拿到生效判决后,若对方仍不还钱,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虽然此时对方名下看似没有财产,但法院会通过多种方式进行查询,包括查询银行账户、房产、车辆、股权等信息。法院还可以对被执行人采取一系列强制执行措施,如限制高消费,禁止其乘坐飞机、高铁等;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这会对其个人信用产生严重影响,在很多方面都会受到限制。
在执行过程中,即便暂时未发现可执行财产,执行程序也不会轻易终结。法院会定期查询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一旦发现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会立即采取执行措施。申请执行人自己也需要持续关注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例如了解其是否有新的工作收入、是否继承了财产等。如果发现新的财产线索,要及时向法院提供,以便法院恢复执行。
此外,还需留意被执行人是否存在转移财产的行为。如果发现其在债务产生后有低价转让财产、无偿赠与财产等行为,申请执行人可以通过行使撤销权等法律手段,将转移的财产追回,用于偿还债务。通过这些措施,尽可能地维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六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