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主要通过当事人提供线索、依职权调查、审计鉴定等方式查到离婚时转移财产的情况。
在离婚案件中,法院对于一方转移财产的调查是保障双方合法权益的重要环节。当事人提供线索是常见的方式。离婚案件的双方当事人对家庭财产情况较为了解,若一方怀疑另一方转移财产,可向法院提供相关线索。比如,提供对方银行账户信息、房产交易记录、车辆过户情况等。法院依据这些线索,可进一步开展调查工作。例如,若一方提出对方可能将资金转移到某个特定银行账户,法院会向该银行发出调查函,查询账户的资金流向、交易明细等情况。
法院依职权调查也是重要手段。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查取证,有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对于涉及财产转移的情况,法院可向金融机构、房地产管理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等查询相关信息。在查询银行账户时,法院可了解资金的进出情况,判断是否存在异常的大额转账等转移财产行为;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查询,能确定房产是否有未经正常程序的过户等情况;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询,则可了解公司股权的变更情况。
审计鉴定在一些复杂案件中发挥着关键作用。当涉及公司财务、企业资产等较为复杂的财产情况时,法院可能会委托专业的审计机构进行审计。审计机构会对公司的财务账目、资金往来等进行详细审查,以确定是否存在转移公司资产等行为。通过专业的审计鉴定,能更准确地查明财产转移的事实和金额。此外,法院还会结合当事人的陈述、证人证言等综合判断财产转移情况。若有证人能证明一方存在转移财产的行为,法院会对证人证言进行审查核实,作为认定事实的依据之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