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致人死亡并逃逸一般会以交通肇事罪论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在法律层面,醉驾致人死亡并逃逸是性质极为恶劣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醉驾本身就是严重违反交通法规的行为。醉酒驾驶机动车时,驾驶者的反应能力、判断力等会大幅下降,大大增加了发生交通事故的风险。当醉驾导致他人死亡,就已经构成了交通肇事罪的基本情形。而在致人死亡后选择逃逸,更是错上加错。这种逃逸行为不仅体现了肇事者对受害者生命的漠视,也极大地增加了受害者获得及时救助的难度,严重破坏了社会公序良俗和法律秩序。
“因逃逸致人死亡”,是指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情形。在司法实践中,对于“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认定较为严格,需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如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周围环境以及逃逸行为与死亡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等。
此外,肇事者除了要承担刑事责任外,还需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受害者家属有权要求肇事者赔偿因死亡而产生的丧葬费、死亡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等一系列经济损失。总之,醉驾致人死亡并逃逸会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