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已过追诉期,一般情况下司法机关不会再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如果案件已经立案侦查,应当撤销案件;如果案件已经移送审查起诉,应当不起诉;如果案件已经进入审判阶段,应当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追诉时效是刑法规定的司法机关追究犯罪人刑事责任的有效期限。犯罪已过法定追诉时效期限的,不再追究犯罪分子的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予起诉,或者宣告无罪。
不同阶段的处理方式
在侦查阶段,公安机关若发现案件已过追诉期,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作出撤销案件的决定。这意味着对犯罪嫌疑人的刑事侦查活动就此停止,犯罪嫌疑人无需再因该案件接受刑事调查。
当案件进入审查起诉阶段,人民检察院如果发现已过追诉时效,会作出不起诉的决定。这种不起诉属于法定不起诉的情形之一,表明检察机关不会将犯罪嫌疑人诉至法院,犯罪嫌疑人也不会面临刑事审判。
而在审判阶段,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案件已过追诉期,会根据具体情况作出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的判决。如果查明犯罪事实不存在或者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会宣告无罪;若只是单纯因为已过追诉期,则通常会终止审理。
追诉时效的特殊情况
不过,追诉时效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也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总之,刑事案件已过追诉期一般会导致刑事程序的终止,但需结合具体案件情况判断是否存在不受追诉期限限制的情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八十七条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