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公安侦查终结后多久开庭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会受到多种因素影响。一般来说,侦查终结后案件会进入审查起诉阶段,审查起诉期限通常为一个月,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之后案件移送至法院,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但实际时间会因案件具体情况而有很大差异。

刑事案件从公安侦查终结到开庭涉及多个阶段,每个阶段的时间都存在一定的弹性。

审查起诉阶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如果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法院审理阶段。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实际中,案件的复杂程度、证据收集难度、犯罪嫌疑人是否逃匿、是否存在程序变更等情况都会影响整个流程的时间。例如,一些简单的刑事案件,如果证据充分、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可能在较短时间内就会开庭审理;而对于复杂的经济犯罪、涉黑犯罪等案件,由于涉及的人员众多、证据繁杂,从侦查终结到开庭可能需要较长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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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七十二条

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