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犯抓到但钱已用完,可通过附带民事诉讼、申请强制执行、参与司法追赃挽损工作等方式尽可能挽回损失。
当诈骗犯被抓到但钱已用完时,有以下几种途径来尝试解决损失问题。
首先是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受害人可以向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诈骗犯返还财物或赔偿经济损失。法院会根据案件具体情况进行审理和判决。一旦判决生效,就具有强制执行力。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并非所有诈骗案件都能通过附带民事诉讼解决,有些情况可能需要另行提起民事诉讼。
其次是申请强制执行。如果法院判决诈骗犯承担赔偿责任,但诈骗犯没有主动履行,受害人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会对诈骗犯的财产进行查询、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即便当前诈骗犯声称钱已用完,但后续其有了可执行财产,法院依然可以依法执行,以保障受害人的权益。
再者是配合司法机关追赃挽损。司法机关会开展追赃挽损工作,尽力查找诈骗所得的去向。受害人要积极配合司法机关,提供相关线索,帮助司法机关尽可能追回被骗的财物。比如提供诈骗犯可能藏匿财产的地点、资金转移的线索等。
另外,了解诈骗犯的财产状况也很重要。可以通过合法途径,如申请法院调查令等,了解诈骗犯是否还有其他未被发现的财产,包括房产、车辆、银行存款、股票等。如果发现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及时告知法院,以便采取执行措施。
最后,如果诈骗犯确实没有财产可供执行,受害人可能暂时无法获得赔偿。但这并不意味着权利的丧失,一旦发现诈骗犯有新的财产,随时可以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同时,有些地方可能存在司法救助制度,符合条件的受害人可以申请一定的救助金,以缓解经济困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六十四条
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