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办房产证的房子转让给子女,通常不能进行正式产权过户,可通过签订赠与协议或买卖合同、律师见证、公证等方式明确转让意向,待房产证办理下来后再完成过户手续。
要明确未办房产证的房子在法律上无法进行正式的产权过户登记。因为房产证是房屋所有权的法定凭证,没有房产证就意味着无法在不动产登记机构进行产权的转移登记。
一种常见的方式是签订赠与协议。父母与子女可以签订书面的赠与协议,在协议中明确房子赠与子女的意愿、房屋的具体情况等内容。赠与协议自双方签字时成立并生效,但它并不产生房屋产权转移的效力。为了增强协议的证明力,可以找律师进行见证。律师会对协议的签订过程进行见证,并出具律师见证书,证明协议签订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也可以选择进行公证。将赠与协议拿到公证处进行公证,公证后的赠与协议具有更高的法律效力。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即使进行了公证,也只是对赠与行为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进行证明,同样不能直接导致房屋产权的转移。
另一种方式是签订买卖合同。父母与子女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约定房屋的价格、付款方式、交付时间等条款。但这种方式也只是在双方之间形成了一个债权债务关系,而非物权的转移。
无论选择哪种方式,最终都需要等待房产证办理下来后,再按照正常的房产过户流程,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办理过户时,需要准备好相关的材料,如身份证、房产证、赠与协议或买卖合同等,缴纳相应的税费后,即可完成房屋产权的转移,使子女成为房屋的合法所有权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三十八条
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五)权属有争议的;
(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