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看守所后,一般在经过办案机关同意,并经公安机关批准后可以与家人通信、会见,但如果是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可能会限制与家人联系。此外,在判决生效后,罪犯可以按规定会见亲属。

在侦查阶段,犯罪嫌疑人被关押进看守所,此时处于侦查阶段,为了保证侦查工作的顺利进行,避免犯罪嫌疑人与外界串供等情况发生,通常限制其与家人联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涉及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虽然这里主要说的是律师会见,但也侧面反映出此类案件嫌疑人与家人联系会受到严格限制。对于其他普通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可以与家人通信,但需要经过办案机关同意,并经公安机关批准。不过在实践中,这个过程可能相对复杂,且在侦查初期,为了案件侦查需要,可能较难获得批准。

审查起诉和审判阶段,随着案件进入审查起诉和审判阶段,如果犯罪嫌疑人没有被限制通信和会见权利,在满足相关规定和程序的情况下,有机会与家人进行通信和会见。比如,犯罪嫌疑人可以通过写信的方式与家人联系,信件会经过看守所检查,内容不涉及妨碍侦查、起诉、审判的,会转交给家人。

判决生效后,当犯罪嫌疑人被判决生效后,如果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由看守所代为执行刑罚,罪犯可以按规定会见亲属。一般看守所会有专门的会见日和会见流程,亲属需要提前预约,按照规定的时间和方式进行会见。如果剩余刑期超过三个月,罪犯会被送往监狱服刑,在监狱服刑期间,也会有相应的会见制度保障罪犯与家人的联系。

进看守所多久能和家人联系(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五条

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六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