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伤害罪致人骨折的赔偿数额需根据具体情况确定,通常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若造成残疾还需赔偿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等。

在故意伤害案件中,导致他人骨折,赔偿是多方面且复杂的,要结合实际情况来计算。首先是医疗费,这是最基础的赔偿项目。它涵盖了受害人因骨折到医院进行治疗所产生的挂号费、检查费、治疗费、手术费、药费等一系列费用。这些费用必须是与治疗骨折直接相关且合理的,需要有医疗机构出具的收款凭证、病历和诊断证明等作为证据。例如,受害人在医院进行了骨折复位手术,手术费用以及术后的药物费用等都应包含在医疗费赔偿范围内。

误工费也是重要的赔偿内容。当受害人因骨折受伤无法正常工作时,就会产生误工损失。误工费的计算依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来确定。误工时间一般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来确定,如果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收入状况则分多种情况,如果受害人有固定收入,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如果受害人无固定收入,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若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护理费同样不容忽视。在骨折治疗期间,受害人可能生活无法自理,需要他人护理。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

此外,交通费是指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一般以正式票据为凭,且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住宿费是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营养费则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如果骨折导致受害人残疾,还需要赔偿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等。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总之,故意伤害罪致人骨折的赔偿数额要综合各项因素来具体确定。

故意伤害罪致人骨折赔偿多少(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