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分期付款逾期会产生多方面不良后果,包括支付逾期利息、影响个人征信、面临开发商催款甚至被解除合同、承担违约责任等。
逾期利息是常见的后果。当购房分期付款出现逾期时,根据与开发商签订的购房合同约定,购房者需要支付逾期利息。这意味着除了原本应支付的房款外,还需额外承担因逾期产生的费用,增加了购房成本。比如合同可能规定按逾期金额的一定比例每日计算逾期利息,随着逾期时间的延长,这笔费用会不断累积。
个人征信会受到影响。在当今信用社会,个人征信记录至关重要。购房分期付款逾期情况通常会被上报到征信系统,一旦个人征信报告中有逾期记录,会对今后的金融活动产生诸多不利影响。例如,后续申请信用卡、其他贷款(如车贷、商业贷款等)时,金融机构会因为不良征信记录而拒绝申请,或者提高贷款利率、降低贷款额度等。
开发商会进行催款。一旦购房者逾期付款,开发商会通过多种方式进行催款,如电话通知、发送书面催款函等。频繁的催款会给购房者带来心理压力,影响正常生活。如果经过多次催款后,购房者仍未支付逾期款项,达到合同约定的条件,开发商有权解除购房合同。
最后,承担违约责任也是不可避免的。购房合同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逾期付款属于违约行为。购房者需要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可能包括支付违约金等。违约金的数额通常在合同中有明确规定,可能是一个固定金额,也可能是按照购房款的一定比例计算。这无疑会给购房者带来较大的经济损失。综上所述,购房分期付款逾期会带来一系列严重后果,购房者应尽量按时履行付款义务。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六百二十六条
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数额和支付方式支付价款。对价款的数额和支付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第五百一十一条第二项和第五项的规定。
第六百二十八条
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时间支付价款。对支付时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买受人应当在收到标的物或者提取标的物单证的同时支付。
第六百三十四条
分期付款的买受人未支付到期价款的数额达到全部价款的五分之一,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支付到期价款的,出卖人可以请求买受人支付全部价款或者解除合同。出卖人解除合同的,可以向买受人请求支付该标的物的使用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