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使犯罪人逃逸的处罚要依据具体情况判断。若在交通肇事犯罪中,指使肇事人逃逸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以交通肇事罪的共犯论处;若在其他犯罪情形下,可能构成窝藏、包庇罪等,根据情节轻重进行处罚。

在不同的犯罪场景下,指使犯罪人逃逸的处罚有所不同。

首先是交通肇事犯罪领域。根据相关司法解释,交通肇事后,单位主管人员、机动车辆所有人、承包人或者乘车人指使肇事人逃逸,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以交通肇事罪的共犯论处。交通肇事罪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这里强调了“指使”行为以及“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结果,两者缺一不可。例如,甲驾车撞人后,其车上的朋友乙指使甲逃逸,最终导致被撞者因未及时得到救治死亡,那么乙和甲都要以交通肇事罪来定罪处罚。

在其他犯罪情形中,指使犯罪人逃逸通常可能构成窝藏、包庇罪。窝藏、包庇罪是指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犯窝藏、包庇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这里的“情节严重”,一般是指窝藏、包庇的对象是危害严重的犯罪分子;窝藏、包庇犯罪分子的时间长,致使犯罪分子长期逍遥法外;多次窝藏、包庇犯罪分子等情形。

总之,指使犯罪人逃逸的行为严重干扰了司法秩序,阻碍了对犯罪的侦查和惩治,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具体的处罚会结合案件的具体事实、情节以及造成的后果等多方面因素综合判定。

指使犯罪人逃逸怎么处罚的(0)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五条

“因逃逸致人死亡”,是指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情形。

交通肇事后,单位主管人员、机动车辆所有人、承包人或者乘车人指使肇事人逃逸,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以交通肇事罪的共犯论处。

第七条

单位主管人员、机动车辆所有人或者机动车辆承包人指使、强令他人违章驾驶造成重大交通事故,具有本解释第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