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六岁离婚时抚养权归属需综合多方面因素判定,法院会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可能归父亲,也可能归母亲。
在离婚案件中,对于已满两周岁的子女抚养权归属问题,法律规定是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父母双方可以进行协商。如果父母能够就子女抚养问题达成一致意见,比如都同意孩子由父亲或者母亲抚养,那么按照双方协商的结果来确定抚养权。这种协商结果只要不违反法律规定和孩子的利益,通常会得到法律的认可。
若父母双方无法协商一致,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进行判决。法院会综合考虑诸多因素,其中父母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是重要方面。抚养能力包括经济收入、稳定的住所等物质条件。例如,一方有稳定且较高的收入,能够为孩子提供良好的生活和学习环境,这在争取抚养权时是一个优势。抚养条件还包括是否有时间和精力陪伴孩子成长,像一方工作时间较为灵活,能更好地照顾孩子的日常生活、辅导学习等,也会对抚养权的判定产生影响。
孩子的意愿也会在一定程度上被考虑。虽然孩子六岁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但如果孩子能够清晰表达自己的意愿,法院在审理案件时也会予以重视。当然,这并不是决定性因素。
此外,父母的品德、健康状况等也可能纳入考量范围。如果一方存在不良嗜好,如赌博、吸毒等,或者有严重的传染性疾病等不利于孩子成长的情况,法院可能会倾向于将抚养权判给另一方。总之,孩子抚养权的最终归属是法院在综合各种因素后,为了保障孩子能够健康成长而做出的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