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婚房产离婚时的分割需根据房产的具体情况来确定,要考虑房产是婚前财产还是婚后财产、购房资金来源、产权登记情况等因素,不同情况的分割方式有所不同。
若房产是一方的婚前财产,即结婚前就已购买且登记在该方名下,那么在离婚时,该房产通常属于婚前财产所有者,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例如,甲在二婚之前就全款购买了一套房子并登记在自己名下,离婚时这套房子依然归甲所有。
如果房产是婚后购买的,一般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分割时,通常会遵循平等分割的原则。不过,也会考虑到双方对房产的贡献大小等因素。比如,夫妻双方婚后共同出资购买房产,离婚时一般会平均分配该房产。但如果一方出资较多,在分割时可能会适当多分。
若房产是一方在婚前支付首付,婚后夫妻共同还贷,那么对于婚后共同还贷部分以及对应的房产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进行分割。具体分割方式可以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决。例如,乙在婚前支付了房子的首付并登记在自己名下,婚后与配偶共同还贷,离婚时,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相应增值部分,配偶有权要求分割。
另外,若房产是通过继承、赠与等方式获得的,要看是否明确只归一方所有。如果明确只归一方,那么该房产属于这一方的个人财产;如果没有明确,一般视为夫妻共同财产。比如,丙在二婚期间继承了父母的一套房子,父母遗嘱明确该房子只归丙,那么离婚时该房子就属于丙个人;若没有遗嘱明确,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总之,二婚房产离婚分割情况复杂,要依据具体的事实和法律规定来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