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要进行工伤鉴定,首先需证明劳动关系,可通过劳动仲裁确认,之后按正常工伤鉴定流程进行,即申请、受理、组织鉴定、出具鉴定结论等步骤。
在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进行工伤鉴定,第一步是确认劳动关系。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考勤记录;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确认劳动关系通常需要通过劳动仲裁程序。劳动者可以准备好上述能证明劳动关系的材料,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请求确认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仲裁委员会受理后,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决。
在劳动关系确认之后,就可以按照正常的工伤鉴定流程进行。首先是工伤认定申请,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收到工伤认定申请后,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材料不完整的,会要求申请人补充材料。审核通过后,会受理申请,并根据需要对申请人提供的证据进行调查核实。最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在工伤认定完成后,职工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会组织专家进行鉴定,并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