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后被逮捕的几率高低需要根据具体案件情况判断,不能一概而论。若被取保候审人遵守规定且案件证据、事实等情况未发生重大变化,逮捕几率相对较低;若违反规定或出现新的不利情况,逮捕几率会增加。
取保候审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
从遵守规定角度来看,如果被取保候审人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如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等。并且案件证据和事实没有发生重大变化,那么通常不会轻易对其进行逮捕,这种情况下被逮捕的几率相对较低。
然而,存在一些情况会导致被逮捕几率上升。一是被取保候审人违反取保候审规定。例如未经执行机关批准离开所居住的市、县,干扰证人作证,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等,情节严重的,司法机关可以决定对其予以逮捕。二是案件侦查过程中出现新的证据或情况。比如发现犯罪嫌疑人存在新的犯罪事实,或者原来的证据发生重大变化,证明犯罪嫌疑人可能实施了更为严重的犯罪行为,社会危险性增大,此时司法机关可能会认为有必要对其进行逮捕。
此外,不同类型的案件也会影响逮捕几率。一些性质恶劣、社会关注度高的案件,司法机关可能会更加谨慎,即使犯罪嫌疑人被取保候审,一旦有不利于嫌疑人的情况出现,被逮捕的可能性也会增加。而对于一些情节相对较轻、证据较为清晰的案件,若嫌疑人在取保候审期间表现良好,被逮捕的几率则相对较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九十七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三日以内作出决定;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