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金和订金主要区别在于法律性质不同,定金具有担保性质,而订金不具有担保性质;法律后果不同,定金适用定金罚则,而订金一般可全额退还;数额限制不同,定金数额有不超过主合同标的额20%的限制,订金数额无明确法律限制。

法律性质方面定金是一种担保方式,是为了确保合同的履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而订金在法律上没有明确的定义,它通常被视为一种预付款,是当事人的一种支付手段,不具备担保的功能。

法律后果方面,定金适用定金罚则。如果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例如,在房屋买卖中,购房者交付定金后又不想购买该房屋,那么其交付的定金开发商有权不予退还;若开发商违约不卖该房屋,则需双倍返还定金给购房者。而订金如果合同没有履行,收受订金的一方应将订金退还。因为它只是预付款,不具有惩罚性,无论哪一方违约,都不存在双倍返还或无权要求返还的情况。

数额限制方面,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而订金的数额一般由双方当事人自由约定,法律对此没有作出限制。

在实际经济活动中,一定要明确是定金还是订金,避免因概念混淆而导致自身权益受损。

交定金跟订金的区别在哪(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