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人捅伤又送去医院的判刑要依据具体情况判断。一般需考量伤者的伤情、犯罪人的主观故意、是否存在正当防卫等因素,可能涉及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等罪名,送去医院这一情节可作为从轻处罚的考量因素。
判定把人捅伤的行为构成何种犯罪以及如何判刑,关键在于伤者的伤情鉴定结果和犯罪人的主观故意。若主观上是伤害他人身体,且经鉴定伤者为轻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如果伤者达到重伤程度,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若犯罪人主观上具有剥夺他人生命的故意,即使最终未造成死亡结果,也可能构成故意杀人罪(未遂)。根据刑法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而把伤者送去医院这一行为,体现了犯罪人在实施犯罪行为后有一定的补救和悔悟表现,在司法实践中通常会被认定为酌定从轻处罚的情节。法官在量刑时,会综合考虑这一情节,适当对犯罪人从轻处罚。
此外,如果存在正当防卫的情形,情况则有所不同。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若把人捅伤是在正当防卫的过程中,且符合正当防卫的条件,可能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总之,把人捅伤又送去医院的判刑是一个综合考量多种因素的过程,需要依据具体案件事实和法律规定来确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