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伤害没有造成轻伤,一般不构成故意伤害罪,不会按照该罪进行判刑,但可能会面临治安处罚。
在我国刑法中,故意伤害罪要求达到轻伤及以上的伤害程度才构成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这里的伤害程度通常是指轻伤、重伤或者致人死亡等情况。如果故意伤害行为没有造成轻伤,就不符合故意伤害罪的入罪标准,也就不会按照故意伤害罪来判刑。
然而,即便不构成犯罪,这种故意伤害行为仍然违反了治安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此外,虽然不承担刑事责任,但实施伤害行为的人还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受害人可以要求行为人赔偿因伤害行为导致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合理费用。民事赔偿的具体数额会根据实际的损失情况来确定,双方可以通过协商解决赔偿问题,如果协商不成,受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故意伤害没有造成轻伤虽不判刑,但仍需承担相应的行政和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