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孩子一周岁,一般会判给母亲直接抚养。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子女抚养权的判定,需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相关规定。根据法律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这是因为一周岁的孩子通常还处于哺乳期,更需要母亲的照顾和呵护,从孩子的生理和心理发展角度考虑,由母亲抚养更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

不过,这也并非绝对。如果母亲存在一些特殊情形,孩子也可能判给父亲。比如,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母亲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因其他原因,子女确不宜随母亲生活的情况。

另外,如果父母双方协议不满两周岁子女由父亲直接抚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人民法院也会予以支持。也就是说,若父母双方能够就孩子的抚养权问题达成一致,且这种安排对孩子的成长没有不利影响,法院尊重双方的意愿。

在争夺抚养权的过程中,双方都应从孩子的利益出发。如果最终抚养权判给了一方,另一方也享有探望孩子的权利,同时需要承担相应的抚养费,以保障孩子的生活和教育需求。总之,对于一周岁孩子抚养权的判定,核心原则是保障孩子的健康成长,法院会综合各种因素进行全面考量。

离婚孩子一周岁会判给谁(0)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四十四条

离婚案件涉及未成年子女抚养的,对不满两周岁的子女,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的原则处理。母亲有下列情形之一,父亲请求直接抚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

(二)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

(三)因其他原因,子女确不宜随母亲生活。

第四十五条

父母双方协议不满两周岁子女由父亲直接抚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