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金和订金存在明显区别,订金一般可以退还,而定金在交付方违约时通常不能退还,收受方违约则需双倍返还。

合同领域,定金订金虽读音相同,但法律性质差异显著。

定金是指合同当事人为确保合同的履行,依据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双方的约定,由当事人一方在合同订立时或者订立后履行前,按照合同标的额的一定比例(不超过20%),预先给付对方当事人的金钱或其替代物。定金具有担保性质,这是由法律明确规定的。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规定,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例如,甲与乙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甲支付给乙5万元定金。若甲反悔不买该房屋,那么这5万元定金乙无需退还;若乙反悔不卖该房屋,则需返还甲10万元。

订金在法律上没有明确的界定,它通常被视为一种预付款。订金的作用主要是为合同的履行提供一定的资金支持,但不具有担保合同履行的功能。当合同未能履行时,收受订金的一方应将订金如数返还给支付方。比如,丙与丁签订了一份家具订购合同,丙支付给丁2000元订金。后来丙因个人原因取消订单,此时丁应将2000元订金退还给丙。

所以,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仔细区分定金和订金,明确其性质和后果,避免因用词不当而遭受不必要的损失。

合同上定金和订金的区别哪个可以退还给对方(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