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关系认定可找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人民法院办理。

在实际生活中,当需要认定劳动关系时,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和人民法院是主要的负责部门。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这是处理劳动争议的专门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属于劳动争议仲裁的受案范围。当事人可以向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申请时需要提交仲裁申请书以及相关证据,如工资支付凭证、工作证、考勤记录等能够证明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材料。仲裁委员会在受理申请后,会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审理,一般会组织双方进行举证、质证和辩论等环节,然后根据事实和法律作出裁决。这种方式相对快捷、高效,能够在较短时间内解决劳动关系认定的问题,而且仲裁费用较低,对于劳动者来说成本相对较小。

人民法院:如果当事人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不服,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此外,也有一些情况是未经仲裁直接向法院起诉,但这种情况相对较少,一般需要符合特定的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在审理劳动关系认定案件时,会遵循严格的诉讼程序,对双方提供的证据进行全面审查和判断。法院的判决具有终局性和权威性,一旦判决生效,双方都必须遵守。不过,法院诉讼程序相对复杂,所需时间较长,可能会耗费当事人更多的精力和时间成本。

总之,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和人民法院在劳动关系认定中都发挥着重要作用,当事人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合适的途径来解决劳动关系认定问题。

劳动关系认定找哪个部门办理(0)

法律依据: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