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房不建议购买。

从法律层面来看,依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商品房预售应当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明确指出,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这意味着,购买没有预售许可证的房屋,所签订的购房合同可能会被认定为无效,购房者的合法权益难以得到有效的法律保障。

从风险角度分析,开发商没有取得预售许可证,可能存在诸多问题。例如,项目可能在土地、规划、建设等方面存在手续不全的情况,这会导致房屋后续无法正常交付,甚至可能成为烂尾楼。一旦出现这种情况,购房者投入的资金可能无法收回,还可能面临钱房两空的局面。而且,没有预售许可证,房屋的质量监管可能也存在漏洞,开发商可能为了降低成本而偷工减料,影响房屋的质量和居住安全。

从产权办理方面考虑,没有预售许可证的房屋,在办理产权证书时会遇到很大困难。因为办理产权证书需要开发商提供一系列合法合规的文件和手续,而预售许可证是其中重要的一项。如果开发商无法提供,购房者就无法顺利取得房屋的产权证书,这会影响房屋的合法性和市场流通性。

综上所述,为了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避免陷入不必要的风险和纠纷,在购房时应选择具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房屋。

没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房可以买吗(0)

法律依据: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 第五条

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第六条

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制度。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预售许可,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