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了行政复议期限十个月,通常不能再申请行政复议,但可以考虑通过行政诉讼、申诉等其他途径来维护权益。

行政复议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申请,由行政复议机关对该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并作出决定的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过了行政复议期限十个月,已经远远超出了法定的申请期限,一般情况下行政复议机关不会受理复议申请。

不过,仍有其他途径可供选择。首先是行政诉讼,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活动。行政诉讼的起诉期限有多种情况,一般来说,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如果是经过复议后再提起诉讼的,应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所以,即使过了行政复议期限,只要还在行政诉讼的起诉期限内,就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通过司法途径来解决争议。

其次是申诉,申诉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对某一问题的处理结果不正确,而向国家的有关机关申述理由,请求重新处理的行为。可以向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的上级机关、监察机关等进行申诉,反映情况,要求对该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和处理。虽然申诉并不一定会像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那样有明确的处理结果和程序保障,但在某些情况下,也可能促使相关部门对问题进行重新审视和处理。

过了行政复议期限十个月怎么办理(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第九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