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有财产分割一般无需缴纳税费,在离婚财产分割中涉及的房屋、土地权属变更等情形通常免征契税、个人所得税等,但可能因具体情况不同而有差异。

首先来看契税方面,根据相关规定,夫妻因离婚分割共同财产发生土地、房屋权属变更的,免征契税。这是因为离婚财产分割是基于夫妻关系的解除而进行的财产分配,并非一般意义上的房屋、土地权属转移,所以国家给予了免征契税的优惠政策。

在个人所得税方面,对于离婚析产,即夫妻双方因离婚后彼此就个人对房屋所占的份额进行转移的一种登记手续,也不征收个人所得税。也就是说,夫妻共有房产在离婚分割时,将房产从一方名下转移到另一方名下或者双方重新划分份额,都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不过,如果涉及到印花税,根据规定,产权转移书据需要缴纳印花税。但在实际操作中,对于夫妻因离婚分割财产而签订的产权转移书据,有的地区可能会根据具体政策给予一定的减免。

另外,如果夫妻共有财产分割中涉及到车辆等动产,在办理过户手续时,一般也不需要缴纳额外的税费,只需按照相关规定缴纳一定的过户手续费等费用。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可能会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和政策规定,在夫妻共有财产分割税费方面存在一些细微的差异。所以在进行夫妻共有财产分割时,建议提前咨询当地的税务部门或者相关机构,以了解具体的税费政策和办理流程,确保财产分割过程合法合规。

夫妻共有财产分割交什么税费(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 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契税。

第二条

本法所称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是指下列行为:

(一)土地使用权出让;

(二)土地使用权转让,包括出售、赠与、互换;

(三)房屋买卖、赠与、互换。

前款第二项土地使用权转让,不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土地经营权的转移。

以作价投资(入股)、偿还债务、划转、奖励等方式转移土地、房屋权属的,应当依照本法规定征收契税。

第三条

契税税率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五。

契税的具体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规定的税率幅度内提出,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