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养权判定后,变更抚养人并没有时间限制。只要出现了符合法律规定的可以变更抚养权的情形,就可以向法院提起变更抚养权的诉讼。
在司法实践中,抚养权的判定是基于有利于子女成长等因素作出的。然而,现实情况可能会发生变化,所以法律并没有对抚养权判定后多久可以变更抚养人作出明确的时间限定。
一般来说,变更抚养权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双方协议变更,只要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签订变更抚养权的协议,然后进行公证或者到法院备案即可,这种方式较为灵活便捷。另一种是通过诉讼方式变更。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一是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例如,抚养人突发重大疾病,丧失了劳动能力和照顾子女的能力,这种情况下继续由其抚养子女显然不利于子女的成长,另一方就可以要求变更抚养权。
二是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比如抚养人长期对子女不管不顾,或者存在打骂、体罚等虐待行为,严重影响子女的身心健康,另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变更抚养权。
三是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随着子女年龄的增长,其对生活环境和抚养人的选择有了一定的认知和意愿,当子女年满十周岁且明确表示愿意跟随另一方生活,并且另一方有抚养能力时,法院通常会考虑子女的意愿,支持变更抚养权。
四是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这是一个兜底条款,在司法实践中,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总之,只要出现了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无论抚养权判定后经过了多长时间,都可以申请变更抚养人。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五十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第五十七条
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