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约财产纠纷法院调解通常会遵循自愿、合法原则,先了解双方争议焦点和各自诉求,然后根据具体情况提出调解方案,促成双方达成一致。调解过程可能包括单独沟通、面对面协商等环节,若调解成功会制作调解书,若不成功则进入审判程序。
在婚约财产纠纷中,法院调解是解决纠纷的重要方式。法院在受理案件后,会安排专门的调解程序。调解开始时,法官会向双方当事人阐明调解的性质、原则和程序,强调调解是在自愿、平等、合法的基础上进行,以消除当事人的顾虑。
了解情况:法官会认真倾听双方当事人的陈述,了解婚约财产纠纷的具体情况,包括财产的种类、数量、来源,以及双方对于财产分割的意见和理由。这一过程中,法官会保持中立,不偏袒任何一方,确保全面、准确地掌握案件事实。
提出方案:在了解情况后,法官会根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提出合理的调解方案。例如,如果彩礼是婚约财产纠纷的主要内容,法官会参考当地的风俗习惯、双方共同生活的时间、是否存在过错等因素,确定返还的比例和方式。调解方案可能会经过多次调整和协商,以满足双方的合理需求。
单独沟通与协商:为了更好地促成调解,法官可能会采用单独沟通的方式,分别与双方当事人进行交流。在单独沟通中,法官可以更深入地了解当事人的真实想法和底线,同时也可以对当事人进行法律释明和心理疏导,帮助他们理性看待纠纷。之后,再组织双方进行面对面的协商,让双方在平等的基础上表达自己的意见,寻求达成一致的解决方案。
达成协议与制作调解书:如果双方当事人在调解过程中达成一致意见,法院会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当事人必须按照调解书的内容履行各自的义务。如果调解不成功,法院会及时终止调解程序,进入审判程序,依法作出判决。
总之,法院在婚约财产纠纷调解中,会充分发挥调解的优势,通过耐心细致的工作,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解决纠纷,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七十条
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八十三条
离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的,经审查该财产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分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