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贷借款合同一般在借款人、贷款银行、房管局等地方留存。
在办理房贷的过程中,房贷借款合同通常会有多份,相关各方都会留存。借款人自己会持有一份房贷借款合同。这是因为借款合同是证明借款人与银行之间存在借贷关系的重要凭证,借款人在后续的还款过程中,可能会需要查阅合同中的相关条款,比如还款方式、利率调整规则、提前还款的规定等。所以,在房贷手续办理完成后,银行一般会将一份合同交给借款人。
贷款银行也会留存房贷借款合同。银行留存合同是为了进行档案管理和业务操作。银行需要依据合同中的约定,对借款人的还款情况进行跟踪和管理,同时在出现纠纷或者需要对贷款业务进行审计等情况下,合同也是重要的依据。银行会将合同妥善保存,以备后续的查询和使用。
此外,房管局也可能会留存一份房贷借款合同。这主要是因为在办理房贷时,通常会涉及到房产的抵押登记手续。房管局作为房产管理部门,为了对房产抵押情况进行监管和备案,会要求留存相关的借款合同。这样可以确保房产抵押的合法性和有效性,保障各方的权益。
如果借款人不慎忘记自己的房贷借款合同放在哪里,可以先在家里仔细寻找,比如书房、文件柜等存放重要文件的地方。如果还是找不到,可以联系贷款银行,向银行咨询合同的领取情况或者申请复印一份合同。如果涉及到房管局留存的合同,可能需要按照相关规定和流程,前往房管局申请查阅和复印。总之,房贷借款合同在多个地方都有留存,借款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去相应的地方查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条
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