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过户给子女主要有继承、赠与、买卖三种方式,哪种更划算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一般来说,若考虑长远且子女未来无出售打算,继承方式成本最低;若子女近期可能出售房产,买卖方式相对更划算;若房产持有不满一定年限且子女不急于出售,赠与方式在当下过户时费用有其特点。
继承过户:这是在父母去世后,子女通过法定程序获得房产所有权的方式。从费用角度看,继承过户成本通常是最低的。在办理继承手续时,只需缴纳一定的公证费和登记费等少量费用。不过,继承过户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它只能在产权人去世后才能进行。而且,如果子女后续想要出售该继承所得的房产,可能会涉及到个人所得税的问题。若该房产是继承人的唯一住房且持有满五年,那么出售时可免征个人所得税;否则,需缴纳房屋增值部分的20%或者房屋总价的1%作为个人所得税。
赠与过户:父母在世时将房产无偿赠与子女。在办理赠与过户时,需要缴纳契税,契税税率一般为3%,同时还可能需要缴纳一定的公证费。相比继承过户,赠与过户在当下就可以完成房产的转移。但如果受赠人在获得房产后想要出售该房产,同样会面临个人所得税的问题,和继承过户出售时的税收政策类似。
买卖过户:这是按照正常的房屋买卖流程进行操作。所产生的费用与房屋的面积、是否满五唯一等因素有关。如果房子满五唯一,也就是房产证满五年且是卖方唯一住房,那么在交易过程中可以免征增值税和个人所得税,只需缴纳契税。对于普通住宅,契税根据房屋面积和购房者的情况有所不同,面积在90平方米及以下的首套房,契税为1%;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首套房,契税为1.5%;二套房面积在90平方米及以下的,契税为1%,90平方米以上的为2%。如果房子不符合满五唯一的条件,还需要缴纳增值税和个人所得税。不过,通过买卖过户获得的房产,后续再次出售时,税收政策相对较为常规,不会像赠与和继承那样可能面临高额的个人所得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三条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
(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
(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 第三条
契税税率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五。契税的具体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规定的税率幅度内提出,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依照前款规定的程序对不同主体、不同地区、不同类型的住房的权属转移确定差别税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