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转让协议生效需满足行为人具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这三个一般条件,同时协议内容要明确具体,形式符合法律规定,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需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要依照其规定履行相关手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基本条件对二手房转让协议同样适用。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是基础。这意味着签订协议的双方应当是能够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的主体。例如,精神正常、年满18周岁的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签订二手房转让协议;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实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有效。
意思表示真实是协议生效的关键要素。双方在签订协议时,应当是基于自己的真实意愿,不存在欺诈、胁迫、重大误解等情形。比如,卖方故意隐瞒房屋存在的重大质量问题,导致买方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签订协议,这种情况下买方的意思表示就不真实,买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该协议。
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也是必不可少的。二手房转让协议的内容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例如不得违反关于房屋交易的税收规定、不得转让被司法机关查封等限制交易的房屋。同时,协议内容也不能违背社会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
此外,协议内容应当明确具体,包括房屋的基本信息、价格、付款方式、交付时间等主要条款。协议的形式也需符合法律规定,一般来说,二手房转让协议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如果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二手房转让协议需要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才生效的,那么就必须依照其规定履行相应的手续,协议才会产生法律效力。例如,有些地方规定二手房转让需要进行网签和产权过户登记,只有完成这些手续,协议才完全生效。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