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孩子不到一岁,一般会判给母亲直接抚养。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离婚时子女抚养权的判定,遵循的是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这一规定主要是基于孩子在婴儿期,通常对母亲的生理和情感依赖更强,母亲在喂养、照顾等方面往往更能满足孩子的需求,更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

不过,这并非绝对。如果母亲存在一些特殊情形,子女也可能判给父亲。例如,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母亲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因其他原因,子女确不宜随母亲生活等。

同时,如果父母双方协议不满两周岁子女由父亲直接抚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人民法院也会予以支持。在实际的抚养权纠纷中,法院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来确定抚养权归属,除了上述提到的情况外,还会考虑父母双方的经济状况、生活环境、教育背景等,以确保孩子能够在一个稳定、健康的环境中成长。

此外,即使法院在孩子不到一岁时将抚养权判给了母亲,随着孩子的成长,如果出现了一些重大的情况变化,例如母亲的抚养能力明显下降、对孩子有不利行为等,父亲也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向法院起诉要求变更抚养权。总之,一切都是以孩子的利益最大化为出发点。

离婚孩子不到一岁会判给谁(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